问题: 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由代理公司制作一个发包文件,然后仅有两家投标公司提交承包文件,并从专家库中抽取评委来确定一个承包人,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专家回答: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具体分析。
情况一:如果招标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
- 回答:在此情况下,发包人有较大的自主权来决定采购方式及具体做法。因此,您所描述的“由代理公司制作发包文件,两家投标公司提交承包文件,并从专家库中抽取评委确定承包人”的做法,在不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是可以被接受的,不构成对法定程序的违反。
情况二:如果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
- 回答:在此情况下,上述做法则不满足法规规定。具体来说:
- 招标方式: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通常需要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法定方式进行,而非直接发包。
- 投标公司数量:为了确保竞争的充分性,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往往要求有足够的投标公司参与(如通常不少于三家),而您提到的仅有两家投标公司的情况可能不满足这一要求。
- 评委选取:虽然从专家库中抽取评委是常见的做法,但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评委的选取、组成及评审过程均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建议:在进行任何招标活动前,发包人应首先明确项目的性质及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畴,并据此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及遵循相应的法定程序。如有必要,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招标代理机构以确保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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