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权威解读:招标人能否在评标前拿细则?这些红线千万别碰!

问题:招标人是否可以在评标前拿出一份评标细则由评标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按其评标?

专家解答

在招投标活动中,评标环节是确保项目公正、公平、科学选择中标人的关键步骤。针对您提出的这个问题,我们特别邀请了行业专家进行详细解答。

Q1:招标人能否在评标前制定一份评标细则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通过?

A1:不可以!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因此,招标人不能在评标前擅自制定一份评标细则,并要求评标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按其评标。

Q2:为什么招标人不能在评标前制定评标细则?

A2:这主要是为了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如果允许招标人在评标前制定评标细则,那么可能会存在人为干预评标过程的风险,导致评标结果偏离公正、公平的原则。此外,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是经过充分论证和公示的,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应当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

Q3:如果招标人提出了额外的评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应该如何处理?

A3:评标委员会应当坚守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如果招标人提出了额外的评标要求,且这些要求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那么评标委员会应当拒绝这些要求,并继续按照既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Q4: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中预留调整评标细则的空间?

A4:从严格意义上讲,招标文件一旦发布,其内容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应随意调整。但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评标细则进行细化或补充,应在招标文件编制阶段就充分考虑并明确规定。在招标文件发布后,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如发布澄清或修改文件,并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都能及时、公平地获取这些信息。

Q5:如果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存在不明确或不合理之处,应该如何处理?

A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果发现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存在不明确或不合理之处,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或建议。招标人应根据这些质疑或建议,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都能及时、公平地获取这些信息。在澄清或修改未完成前,评标委员会应暂停评标工作,避免因评标标准不明确或不合理而导致的评标结果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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